EB-1A杰出人才是美国职业移民类别(EB-Employment-Based)中第一优先类别(EB-1)项下的第一优先(A类)。这个类别允许商业、科技、教育、体育和文艺这五大领域的顶级人才移民美国,不需要投资,不需要雇主担保,不看学历,不看年龄,不看英语水平,不看工作证明和社保,只看你的职业成就是否足够好,以及这个成就能否服务于美国国家利益。
今天我们就以EB1A项下的教育类别人才——教师为例,与大家分享,其中的一些申请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哪些教师能够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
不管是大学教授,还是中小学老师,甚至是幼儿教师,或者专业培训机构的老师,理论上都是有资格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主要看申请人是否拥有“杰出才能”。
美国移民法规中对于“杰出才能”(Extraordinary Ability)的定义是:申请人在某一个特定专业领域拥有专业能力,并且专业能力处于该领域的顶层水平,在这个水平上,只有本领域的一小部分人群能够达到,其他大多数人只能望尘莫及。
美国移民局对杰出人才的定义分成了两类:一类是世界范围内本领域的顶尖型人才,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普利策奖获得者等。另一类则是虽然达不到世界顶级水平,但能够符合美国移民局判定杰出人才10项标准中的三项:
(1)获得过国家级或以上个人奖项
(2)拥有国家级或以上协会会员资格
(3)拥有全国性媒体的个人专访
(4)担任国家级项目、比赛评委或期刊审稿人
(5)在行业内作出过独创性、原创性重要贡献,例如撰写行业标准、发明的专利被广泛应用等
(6)发表至少5篇学术期刊论文或出版过书籍
(7)举办过国家级或以上的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业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
(9)年纳税薪资收入至少百万以上
(10)通过艺术表演或作品获得过百万以上商业收入
对于中国的教师来说,不管是哪个阶段、在什么样的机构工作,基本上很难满足第一类世界级顶尖人才,在教育领域,目前也没有国际级的奖项,所以,所有的申请人都要按照第二个类别来申请,十选三,符合要求即可。
二、教师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优势和主要证据
1、 原创性贡献
原创性贡献是所有EB1A申请人最核心的部分,每一位申请都必须能够清晰界定自己所处的领域到底是哪一个,比如擅长讲授中国历史的中学教师,研究生物细胞液渗透的大学教授,在幼儿运动领域有建树的幼儿教师等。
申请人在清晰界定了自己所从事的领域后,要能够明确在推动这个领域的进步上,自己做出了怎样的贡献?这也是EB1A申请最核心的部分。比如,中学历史教师在讲授中国历史上有哪些有别于其他人的贡献和成就?是否建立了自己独有的授课体系?再比如申请人作为一名擅长幼儿运动的幼儿园教师,他制定的幼儿运动发育课程在不同的省市、地区、幼儿园得到了广泛应用,就能够成为一个典型证明。
2、论文和专著
对教师来说,大学教师的论文和专著是最多的,并且基本都会发表在核心期刊,论文的引用因子等量化指标非常清晰,因此在这一项证据上,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保证,能够成为一条非常有力的证据。
而对中小学和幼儿教师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的教师来说,有些杰出教师的论文和专著并不少。有些中小学教师能有数十篇论文,几部甚至十几、几十部专著。另外有些教师,虽然论文、专著较少,但一些非常杰出的申请人可能会有编著的教材,这些教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就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对中小学和大学教师的申请来说这都是核心成果。
3、奖项
对于教师来说,常见的奖项包括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辅导员等。奖项的层次越高,价值越大,比如省级或国家级的十佳教师等。
对于教师来说,还有一部分非常重要的奖项,是申请人带领的学生获得了重要奖项,这些同样能够证明申请人在教育领域有自己的成就和成果。比如,申请人如果是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优秀辅导员,带领中国队获得了国际比赛的金牌,又或者某个学生得到了国际比赛的金牌,都能够证明申请人本人在数学奥林匹克教育和培训指导方面具有卓越的贡献。
4、重要职务
对于教师来说,职称是申请人非常重要的证明之一。比如高级教师、教授等。
除此之外,如果申请人本人在自己的学校担任校长、院长副院长、系主任、研究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培训机构创始人等,也是一项重要证明。并且申请人所在的学校、机构声誉越大,越能够证明申请人的成就和贡献。
5、评委
如果申请人能够在职称评审、奖项评审、论文评审、教材评审等方面担任评委、评审、审稿人等,同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的杰出性证明之一。
6、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同样是教师申请的重要证据。媒体可以是全国性的综合主流媒体,也可以是教育专业媒体,如中国教育报等。美国移民局已经开始接受多媒体材料,因此不管是纸媒、网络媒体、还是电视、电台采访等,都可以作为媒体报道的重要证据。
媒体报道内容应该围绕申请人的个人成就展开,最理想的素材是申请人的个人专访,对申请人在自身工作领域的杰出性进行集中描述。如果报道内容是某个学校、某个学院/系/研究中心/教研室,那么也应该介绍到申请人在其中的贡献。
以上六项素材是教师作为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时通常会使用的证据。而协会会员、作品展览、高收入、艺术表演的商业成功则相对较少有人使用。但也有部分申请人可能会适用,像有些高校教授可能在某些全国性的行业协会中占据重要位置。有些艺术类的教师可能会有作品展览或艺术表演的商业成功。有些培训教室或教授也可能会有远高于同行的高收入。
三、教师的美国利益
美国移民局官员在审核申请材料时,被要求分为两步审核:第一步确定已经提交了符合法条要求的每一类证据(一共十类),至少满足三类。第二步被称为“最终价值判定"阶段,是确定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申请者符合EB-1A移民类别下要求的杰出专业能力,是否获得绿卡来美后会继续在同一专业领域工作,为美国带来利益。
所以,EB1A杰出人才移民,一方面要证明自己职业成就的杰出性,另一方面要证明美国国家利益,申请人获批美国移民以后,能给美国带去哪些国家利益?对于教师来说,也不例外。你不仅要证明自己的杰出性,还要向移民官展示自己的赴美计划,要切实可行,并且能够服务于美国国家利益。
教师的赴美计划可以有三种情况:
第一, 获得了美国某些教育机构,如中文学校、华人培训机构的工作邀请,赴美后可在美国继续从事教育或教师培训工作,将自己积累的教育工作经验、方法、手段应用于美国。
第二, 赴美创业,设立相应的培训机构。通常赴美创业应当与高收入证据匹配使用更为有效。
第三, 赴美进行独立学者的研究工作。这对于有论文、专著的申请人来说是非常适用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在国内已经有本专业相关畅销书的申请人来说更是如此,赴美后可以继续从事相关领域的创作。
以上内容就是中国的教师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一些思路和注意事项,提供给有需要的意向申请人参考。需要进一步咨询的意向申请人,可以与悦游移民联系:0755-8301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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